“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既关乎农村的“面子”,也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里子”,更是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梯子”。无锡市锡山区作为江苏省第四轮农村改革试验区,紧紧围绕“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数字化长效管护模式”任务,积极探索创新“有管理制度、有评价标准、有管护队伍、有农民参与、有督查考核、有资金保障”的“六有”长效管护机制,有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由“一时美”迈向“持久美”,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有管理制度,确保“有章理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是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条不紊的重要保障。为了加强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锡山区实行区、镇街、行政村(涉农社区)三级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分工。同时,区级层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红黑榜”制度,对列入“红榜”行政村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列入“黑榜”的行政村给予通报批评。镇级层面出台责任部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村级层面将村庄分为重点村庄、一般村庄和撤并村庄三类,并针对性制定ABC三类村庄管理制度。此外,为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长效管护工作,制定长效管护数字化管理制度,实现督查、测评、管护、评价、公众参与等环节的数字化管理。

  有评价标准,确保“有标行事”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锡山区分别制定了区、镇街、行政村(涉农社区)三级评价标准。区级层面制定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评定标准》,具体包括公共设施、村容村貌、田容田貌、宅容宅貌、塘容塘貌、文明健康等六大类40项指标及加分项;制定了《“四清四美”评价标准》,其中“四清”包括全面清除暴露垃圾、沿线杂物、违章搭建、残垣断壁,“四美”包括田园风情美、水岸风物美、建筑风貌美、空间风韵美;制定了《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建设评价标准》,具体包括“村庄生态美、村庄环境美、村庄人文美、村庄管护水平高、政策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高”等六大类28项指标及加分项;制定了责任部门督查评价标准,具体包括“队伍机制建设”和“村容村貌”两大类18项指标。镇街层面从“组织领导、宣传活动、环境整治、村庄效果、长效管护、满意度”等方面制定了《责任部门督查评价标准》。行政村(涉农社区)层面从“村容村貌、村庄设施、文明健康”等方面制定了《村级自查整改标准》。

  有管护队伍,确保“有人管事”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锡山区积极组建区级督查队伍、镇级巡查队伍、村级自查队伍、第三方整治队伍等四支专业化长效管护队伍。区级督查队伍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常态化对各行政村(涉农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查员如发现问题,打开随手拍小程序,填写所属村组、点击定位位置,问题类别,并拍照上传,随后镇街乡村振兴办的工作人员就可以在后台查看到各村问题,并制成表格,反馈至各村,限期整改,实行挂图销账。镇级巡查队伍负责对行政村(涉农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第三方保洁公司作业运行进行巡查、监管、考核。村级自查队伍通过建立分片包干工作机制、落实党员联系群众、正面宣传树典型反面曝光成震慑等方式落实工作责任。第三方整治队伍配备高压冲洗车、高压洗扫车、高压水车、吸污车、干扫车等,就近招募专业保洁人员,提供街道保洁、田间保洁、河道保洁、设备维修等服务。

  有农民参与,确保“农民主体”

  农民是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主体。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实行“一约三制”,提高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的主动性积极性。一是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通过百姓议事会和乡贤参事会协商解决群众身边的大事要事。二是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发动村民自觉维护房前屋后卫生、绿化、秩序,打造美丽庭院。三是实行“积分制”管理,根据环境保洁积分情况对村民给予激励。四是倡导志愿服务机制,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和乡贤作用,促进移风易俗,借助民智民力齐抓共管,提高管护成效。

  有督查考核,确保“有责问事”

  锡山区健全区、镇街、行政村(涉农社区)三级联查机制。一是区级采取部门随机抽查与第三方参与相结合模式,对环境整治管护效果、群众满意度、存在问题等,开展实地暗访测评,全年开展4次。二是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开展自然村全覆盖日常巡查,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采用无人机拍摄、卫星遥感等技术,加强巡检力度。同时,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强化“随手拍”群众举报、问题督办、长效管护工作评价等功能,构建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评价、问题反馈、限期整改、落实长效措施的闭环管理机制。三是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建立村级保洁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做好信息记录,加强队伍管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有资金保障,确保“有钱办事”

  锡山区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形成“部门整合投入、社会赞助投资、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保障常态化管护需求,增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保证能力。一是加大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的经费保障力度,按纳入长效管护整治范围的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50元的标准安排长效管护整治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各相关镇街同步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引领作用,积极吸引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团体通过结对帮扶、捐资捐助和智力支持等多种方式参与整治,并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农户缴费分摊机制和相关使用者付费制度。三是充分发挥财政杠杆的调节和激励作用,区级以督查评价激励方式,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村给予专项奖补。(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