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余章德等同志

任职的通知

淮政干〔2023〕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下列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

  余章德同志任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 姝同志任淮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安礼忠同志任淮安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

  张俊梅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淮安支会(中国国际商会淮安商会)副会长;

  李轶婧同志任淮安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谢丽丽同志任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 霞、陈 凯同志任江苏省淮阴中学副校长;

  徐 永同志任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史志荣同志任淮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侯钧宇同志任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胡国喜同志任淮安市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淮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

  

市政府关于孙邦宾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淮政干〔2023〕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孙邦宾同志任淮安市园林局局长、淮安市地震局局长,免去淮安市国有联合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朱国海同志任淮安市公安局副局长;

  贺 杨同志任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李 军同志任淮安市水利局副局长,免去淮安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吕 强同志任淮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韩苏杭同志任淮安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1年;

  张 静同志任淮安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陈 清同志任江苏省淮阴中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沈涵哲、邵春祥同志任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江苏省淮阴农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1年;

  董 进同志任淮安市产业投资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秦浩同志淮安市园林局局长、淮安市地震局局长职务;

  免去潘家新同志淮安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新阳同志淮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金泉同志淮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丁永祥同志淮安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守东同志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江苏省淮阴农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朱爱民同志淮安市产业投资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淮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