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2日

邳州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刘辉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高琼同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决定免去陈海宁同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职务。

 

邳州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任命名单

(2023年12月22日

邳州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潘珍阁同志为邳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卞俊龙同志为邳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朱梓郡同志为邳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