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文,确定南通市海门区人大常委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江苏设立的第二个基层立法联系点。
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形式,是基层群众和社会组织直接参与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海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将参与立法建言活动作为人大推进法治建设九大重点任务之一,经过几年探索和实践,形成立法建议征询“十步工作法”,即接受征询任务、前期解读学习、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初步调研、启动意见征询、形成报告初稿、听取专家意见、主任会议研究、完成报告上报、做好档案管理,先后组织立法调研座谈会329次,提出立法意见建议525条,人大代表提出的科技创新促进等立法建议得到上级人大函复。目前,已在全区212个“家站点”和网络平台、1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及24家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立法民意征集区、征集点,以立法协商为核心功能的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形成覆盖较为全面的立法吸纳民意网格。(徐超 俞新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