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决定:陆卫东同志任南京市委常委、南京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党工委书记。

  陆卫东,汉族,中共党员。曾任江苏省通州市副市长,启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启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海安县县长、县委书记,南通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通州湾示范区党工委书记(兼),南通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行政学院院长,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