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如皋法院召开“融和法官”聘任仪式,为18名“融和法官”颁发聘书,实现“融和法庭”的实体化运行,助推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取得更大成效,切实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党组书记、院长唐明渠为18名“融和法官”颁发聘书。陈璇和徐洁作为“融和法官”代表,就如何落实“融和法官”联合化解、预诊评估、诉前调解、调解培训指导、发送预警通报、进行普法宣传、协助查人找物等工作职责,推进辖区“融和法庭”建设走深走实,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进行表态发言。
唐明渠院长就如何发挥“融和法官”作用,为全院“融和法庭”建设注入新动能提出如下要求:一要融和理念,积极作为开新局。真正走到人民群众身边,贴近群众,做群众工作,将非诉力量培育壮大,“为我所用”,切实推进“融和法庭”实体化运行。二要融和机制,双向互动促共赢。“融和法官”要充分依托各级党委纵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优势,通过非诉方式和指导非诉的方式做好诉源治理减量工程,让“简案飞起来、繁案跑起来”,实现司法审判与基层治理的深层互动,下好诉源治理“一盘棋”。三要融和品牌,多措并举求实效。“融和法官”要积极丰富“融和法庭”的内涵和外延,发挥司法能力,做出亮点特色,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融和法庭建设的实际成效,扩大社会影响力。(郝玲丽 周思童 吴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