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南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发布会。

据了解, 《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共七章六十八条,括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开放环境、人文环境、法治环境以及附则。整体内容突出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性立法定位,提出围绕破解市场主体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构建利企惠企的市场环境,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并着眼发挥南通市通江达海区位特色,聚焦持续提升城市人文吸引力,营造浓厚的“亲商安商扶商”良好氛围,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接下来,各级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将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掌握《条例》的内容,提高对《条例》相关规定的认识理解,更好地规范管理、服务、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切实将《条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力打造“万事好通”的营商环境品牌,进一步提升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全国、全省的影响力。(通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