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也不认识他,现在突然冒出来要租金,我说什么都不会给的!”近日,南通通州法院十总法庭内,余大妈激动地拉着法官彭祥龙,两位人民陪审员上前劝说余大妈冷静一下。

  原来,十几年前,余大妈与刘某签订了一份市场摊位租赁合同,双方约定了租金和租期。当通州法院十总法庭的法官彭祥龙带着传票等材料在菜市场找到正在卖鱼的余大妈时,余大妈这才知道,原来自己所租摊位的摊位主不是刘某,而是从未谋面的王某。因为王某自己没有时间,就将菜市场的摊位租赁事宜一直交给刘某代理。现如今,王某要转让市场摊位,在清理账册时发现余大妈尚结欠5万元租金,遂起诉法院索要。

  开庭时,余大妈十分激动,这些年来刘某来市场买水产品,赊欠的款项也不止五万元,刘某亲口说自己压根就不认识王某。彭祥龙多次和余大妈解释,本案是租赁合同纠纷,如果余大妈想要回消费款,可以另案起诉刘某买卖合同纠纷。

  “余大妈,摊上这样的事情谁都着急。”休庭调解期间,两位人民陪审员耐心倾听余大妈的满腹苦水,并从情感对其表示理解。感受到两个陪审员温柔耐心,余大妈也逐渐平静了,慢慢接受了陪审员的劝解。

  “今天,我们和法官一起帮你解决这个事情,你有什么想法就提出来,大家一起想个圆满的解决方案。”见余大妈冷静了下来,两位人民陪审员进一步劝说余大妈应该遵守法律的规定,理性地积极协商。

  而另一边,彭祥龙与王某积极沟通,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王某最终表示,只要余大妈能和后面接手的摊位业主重新签约、按期交纳租金,那之前结欠的租赁费自己也不再索要了。见对方愿意撤诉,余大妈也爽快地答应了王某的要求。原本可能“一案结、多案生”的矛盾,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相互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解开了难解的“疙瘩结”。(陈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