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如东县法院院长杨德华独任审理了一起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案件,县检察院检察长方海军出庭支持公诉。县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室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执行人等观摩庭审过程。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勇犯罪罪名成立,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被告人徐某勇犯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庭审中,法检“两长”同庭办案,依法履职,当庭判决,彰显了法检常态化开展联合打击拒执犯罪的决心。整个庭审活动庄重严肃、依法规范、有序高效。

  旁听过程中,代表委员聚精会神、神情专注地观摩现场,“沉浸式”旁听案件审理全过程,仔细倾听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的询问和陈述,并对庭审程序、庭审驾驭能力、庭审形象等进行全程监督。

  代表委员还旁听了一起自诉人许某明指控被告人申某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的庭审。

  “2021年以来,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我院共判决拒执罪21件23人。其中,拒执罪自诉案件判决11件12人。”“我们还要召开如东县政法机关办理拒执罪新闻发布会,挑选十个非常有典型意义和教育意义的案例向社会发布。”庭审结束后,在代表委员集中评议座谈会上,杨德华向与会人员介绍如东法院近年来打击拒执犯罪情况和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宣传周活动安排。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委员充分表达庭审观摩切身感受,给予中肯评价,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对两起打击拒执犯罪庭审进行评议打分。

  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薛峰在座谈时指出,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关注,最终就是关注执行。这两起打击拒执犯罪庭审开了一个好头,对拒不履行进行判决,把案子真正落地,关乎法律尊严,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关乎相关人员利益保护。(王海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