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梳理核查终本库存案,如东法院根据南通中院统一部署,开展终本清仓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出发

  5:30,如东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列队完毕,整装出发。本次集中执行行动,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全程监督、见证执行。

  集中执行 以打促执

  “你们再迟来十分钟,我就约朋友去银行贷款了,先把工人工资款给付了……”被执行人赵某言辞闪烁,这样的谎言,执行法官习以为常,遂果断将其拘传至法院。

  “能再宽限几天吗?”被执行人韩某面对一大清早敲开家门的执行干警,依然睡眼朦胧。执行法官说:“从你们达成调解到现在已经近一年时间,但你迟迟不履行,对方因为交通事故已经落下了残疾,现在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

  根据申请执行人和周边邻居反馈,被执行人王某确定在家,但大门及内屋房门始终紧闭。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强制执行,王某知道终究无法逃脱,只能现身:“不要带我走,执行款让朋友稍后就送过来。”执行法官斩钉截铁:“现在依法对你采取拘传措施,到法院谈!”

  “这个案件执行难度确实也比较大,时间跨度比较长也可以理解,感谢法院执行干警的持续跟踪,今天终于案结事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执行完毕并交付,申请执行人现场签字确认。

  在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在执行干警耐心地释法释理后,被执行人的配偶当场代为履行案款30000元。

  集中庭审 警示威慑

  当天的集中执行,如东法院还适时安排了两起打击拒执犯罪的法庭庭审,庭审提前通知了四十名余名被执行人到庭旁听,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案情简介一:

  徐某勇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一案。由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方海军担任公诉人。如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德华独任审判。经开庭审理,如东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勇非法处置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剑杆织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鉴于其主动到案、如实供述、退回违法所得,如东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案情简介二:

  自诉人许某明与被告人申某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申某兰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经如东法院调查,发现申某兰在达成和解协议后,为规避执行,利用他人微信账户经营店铺,存在多笔大额消费并购买了小型客车一辆,遂将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后自诉人许某明基于自身权利考虑,向如东法院提起自诉,该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申某兰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与自诉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经履行完毕。在综合考量申某兰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后,如东法院依法判处其罚金4000元。

  集中教育 以案说法

  法庭审理结束后,如东法院执行局局长曹锐对今天到庭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谈话,向四十余名被执行人宣讲了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了当前执行形势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告诫被执行人对法律要心存敬畏,切勿心存侥幸、规避执行。

  后续跟进

  在随后的集中执行谈话中,执行干警趁热打铁,对今天到庭的被执行人分别进行执行谈话,摄于法律的威严,同时在干警耐心的释法说理下,有的被执行人筹措欠款案结事了,有的被执行人立刻让家人送来执行款或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达成执行和解……截至发稿时相关执行行动仍在执行中。

  对于数名态度蛮横,负隅顽抗的被执行人,如东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同时拟将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其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有效彰显司法威慑力,维护司法权威。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截至发稿时,共执行案件29件(终本案件8件),拘传8人,拘留5人,执结案件6件,达成执行和解案件8件,执行到位金额47.3万元,案款发放23.5万元。(卢文杰 陈庭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