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苏办发〔2024〕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6月28日,江苏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解读《实施方案》有关内容。
围绕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分别设定了两个目标:一是到2025年,初步建立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二是到2030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治理体系适应教育强省需要,适龄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实施方案》聚焦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关键领域。以全面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重点,着重从学校布局与建设、教师配置与发展、学生关爱与服务等方面进行体系建构,突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题主线。围绕“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目标,提出修编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等十五项任务举措,充分体现江苏自身发展特色。
在学校布局与建设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修编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建立学位供给动态调整机制;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推动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比例达90%以上并持续提升;实施义务教育强校提质行动,加快办好一批条件较优、质量较高、群众满意的“家门口”新优质学校;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在中心城区、县城和人口集聚乡镇新建改扩建一批可长期保留的公办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以数字化赋能提升教育治理水平;健全优质均衡推进机制,到2030年绝大多数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在教师配置与发展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严格落实教师编制标准,加大紧缺学科教师培养和补充力度;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强化师范生综合素质和全面育人能力培养,开展教师需求导向的课程实施能力、教研能力培训;推进教师有序交流轮岗,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机制,实施骨干教师交流轮岗计划。
在学生关爱与服务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成果,完善“一依据、一结合”的中考改革模式;加强困难群体教育保障和关爱工作,完善困境儿童精准摸排机制,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做好学生资助服务工作,提升学生资助精准化水平;加强学生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服务,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建立医教协同机制;推进校家社协同育人,建设覆盖城乡社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强化学段衔接整体提质,推动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帮助义务教育学段学生了解高中阶段学科特点,为学生进一步学习做好准备。(李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