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解读《关于促进江苏省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塔基”和中小企业上市“苗圃”,是重要的地方金融基础设施,是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关键领域,在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助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直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发展工作。2024年12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意见》,这是全国范围内首个针对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发展出台的省级层面系统性、纲领性政策文件,对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定位和发展逻辑,强化市场体系建设和政策支持引导,补齐多层次资本市场短板,引导资本要素向实体经济汇聚,推动全省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意见》聚焦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规划和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围绕“1234”工作思路谋篇布局,瞄准“‘1+3’体系建设”一个目标,坚持“外部支持与内生驱动”双向发力,整合“企业资源、政府资源、机构资源”三类资源,深化“提升运营机构服务支撑能力、夯实涉企基础服务、构建综合金融服务生态、优化企业上市培育服务”四项任务。
《意见》共提出17条具体措施,涉及面广,综合性强。
为突出专板建设,构建高质量发展“集聚区”,《意见》强调吸引优质企业进场,全面提升专板企业质量;强调夯实服务功能建设,有效提升专板服务水平;强调落实专板政策优惠,切实提升专板转板上市便利程度。
文件指出,要强化基金协同,打造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围绕强化专项基金引导,支持运营机构发起设立主要投资场内培育企业的专项基金,支持运营机构对其他出资人让利;围绕深化投后管理赋能,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有限合伙份额登记、变更及出质的对接机制;围绕畅通基金退出渠道,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优化国有企业基金份额转让审批流程,完善政府投资基金份额转让管理规则。
文件提出,要推进统一市场,优化高质量发展“服务器”。横向协同方面,依托区域性股权市场,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非上市股权登记托管体系,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与省级企业征信平台依法开展数据共享;纵向贯通方面,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积极参与中国证监会账户对接试点,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沪深北交易所合作共建服务载体,支持全国股转公司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组建新三板市场发展和培育条线专家团队。
下一步,江苏省委金融办将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共同推进《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见效,促进江苏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持续规范健康发展,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新动能。(潘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