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争纠纷近年来,数量不减反增、呈愈演愈烈之势。江阴法院为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妥善处理劳资矛盾,积极探索化解方式,不断更新审判理念、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建立“法院+人社、司法、工会、综合执法、住建……”联动工作机制,围绕劳动争议纠纷的源头预防、苗头治理、联合调解、高效裁审四个阶段,创新建设“防治调裁审”劳动争议一体化解纷机制。
一是依托法院劳动争议审判的司法资源“防”在基层。江阴法院劳动争议调裁中心组建“3+1+3”劳动争议审判团队,安排适时进入基层网格,一来可以对相关行政部门传输前沿司法理念、最新审判思路、解答执法难题,便于依法执行、规范执法。二来进入大型用工及上市企业,规范用工程序、杜绝违法用工,引导帮助用人单位依法用工、防范用工风险,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纠纷的发生。
二是第一时间回应劳动关系纠纷双方诉求“治”在基层。往往化解难度大的劳争纠纷就是不能及时、准确抓住纠纷“牛鼻子”问题,放大双方矛盾、升级纠纷事态。因此一旦发生纠纷苗头,就可以通过“法院+N”联动工作机制将纠纷吸附在网格、化解在基层,这样不仅减少纠纷进入仲裁、诉讼阶段,更能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实现“治未病、抓前端”的司法理念。
三是运用“调裁审”机制对纠纷化解提质增效。不是所有的劳争案件都能在基层化解,那进入仲裁、诉讼阶段的劳动争议案件,对适合调解的案件,通过市镇两级联合调解平台,凝聚联合调解合力,重点化解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杜绝社会稳定风险发生。对适宜裁决、判决的纠纷,通过仲裁院与法院裁判理念的统一,提高裁决、审判的质效,及时依法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进行平衡保护。(孟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