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川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陶冶,立案庭庭长赵楠率队走访南通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及多家律所,针对律师群体在立案环节的痛点难点,通过“送服务上门”的方式,推动诉讼文书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在市司法局,陶冶介绍了崇川法院立案诉服工作的整体情况,强调了示范文本在便利群众诉讼、提升诉讼效率、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居乔年回应,将全力配合法院,积极引导代理人正确使用示范文本,并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增强各方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帅表示,示范文本推广应用是时代变革、信息化的新要求,全市各家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应高度重视推广应用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规范、更便捷的诉讼服务。
崇川法院还到市、区多家律师事务所,就要素式诉状及答辩状推广应用工作开展走访调研。崇川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采取“理论讲解+实务操作”方式,重点围绕要素式起诉状的创新优势、填写规范、适用范围等内容进行系统讲解。现场播放了崇川法院“两状”宣传短片,并发放了本院印制的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以及宣传画册100余份。赵楠就律师提出的“要素式答辩状是否影响答辩策略”“复杂案件如何衔接要素模板”等实务问题进行了专业解答。
在政策解读环节,陶冶用“三个提速”概括了要素式文书优势:一是通过规范文书格式提升立案审查效率,二是借助要素指引功能提升当事人诉讼能力,三是依托标准化建设提升司法服务品质。陶冶强调,通过将起诉状、答辩状内容要素化,可以使当事人更清晰地表达诉求和事实,法官能够更快速、准确地把握案件争议焦点,从而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这也是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便民、高效需求的具体体现。
律师们对法院推进要素式诉状及答辩状推广应用工作表示高度认可与支持,纷纷表示,示范文本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提供了便利,对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保障当事人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定积极参与“要素式”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性文本的推广应用工作。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完善要素式诉状及答辩状的内容和格式、加强对当事人的指导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5月是崇川法院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推广活动月,此次走访活动是宣传月十大举措之一,旨在加深法官与律师之间的沟通,促进示范文本的推广应用。下一步,崇川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的理念,进一步加大“两状”示范文本宣传推广、辅助指引力度,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群众对诉服工作的意见建议,将诉讼前端的功课落实做细,积极消除示范文本应用中的堵点和难点,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严晗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