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5月27日电(虞启忠)5月2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八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网络诈骗、个人信息保护、抚恤金认定、教育培训纠纷、校园安全责任、困境儿童救助和失足青少年帮教等方面,展现司法机关通过惩教结合、多元救助和协同治理,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宽严相济:司法惩戒与教育挽救并重

  在“高某等三人诈骗案”中,三名未成年在校学生参与电信诈骗,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差异化处理:对积极退赔的高某、王某适用缓刑,对取保期间再违法的魏某判处实刑。该案通过“惩治-矫治-预防”机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吴某盗窃案”中,法院对刚成年的在校生举行缓刑听证会,联合家庭、学校、社区开展帮教,最终助其顺利考入大学,彰显司法温度。

  严惩犯罪:筑牢网络安全屏障

  针对利用网络游戏实施的“精准诈骗”,“殷某某、喻某某诈骗案”中,二人以赠送游戏皮肤为诱饵骗取未成年人操作家长手机购物,法院依法重判四年及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警示社会严打侵害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在“赵某、蔡某侵犯个人信息案”中,教培机构非法获取学生信息用于招生,法院除定罪量刑外,还延伸开展专题普法,强化源头治理。

  权益创新:回应技术发展新命题

  “陈小某诉社保中心案”首次明确工亡职工通过冷冻胚胎移植所生子女享有抚恤金待遇。法院依据民法典生命尊严保护原则,认定体外胚胎子女与遗腹子法律地位平等,填补了人工生殖技术权益保障空白。该判决为类似情形确立裁判标准,传递“幼有所育”的司法温度。

  协同治理:构建全方位保护网络

  在“沈某某校园伤害案”中,法院依据学校提供的执勤记录等证据,认定事故发生在校外且放学后,判决学校无责,厘清校园安全管理边界,避免“过度追责”制约教育活力。对于遭受犯罪侵害的困境女童小花,法院联动民政、妇联等部门,构建“司法救助+心理康复+长效帮扶”机制,通过“一户一策”微关爱项目助其重返正常生活。

  规范行业:整治教育培训乱象

  “唐某诉培训机构案”中,法院认定“赠课不退换”等格式条款无效,责令机构按整体课时退费,并指出其违规超期收费问题,推动教培行业合规经营。判决同时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教育焦虑,倡导科学育儿理念。

  江苏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案例体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从“事后惩治”向“前端预防”和“综合治理”的纵深发展。全省法院将深化“六大保护”协同机制,通过司法审判延伸社会治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更优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