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移送线索,依法查处了常州降子加油有限公司偷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从第三方平台收取加油款后结算至个人银行账户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384.94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51.82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规范经营、依法诚信纳税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石。税务部门将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坚决依法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法治环境。(省税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