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六五环境日”主题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度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过去一年,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在地区生产总值1.24万亿元,同比增长6.2%、增速列全国万亿城市第2位的同时,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全省浓度最低,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省考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实现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
大气环境质量连续多年保持全省领先。去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6.1%,优良天数315天,列全省第二,同比提升2.5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7.4%,均列全省第一;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平均浓度分别为24、42、156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11.1%、10.6%、6.0%;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7微克/立方米,与2023年持平;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1毫克/立方米。全市酸雨发生率为0.3%,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
水环境质量方面,16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55个省考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无Ⅴ类和劣Ⅴ类断面。长江干流南通段姚港(左岸)、团结闸(左岸)、小李港(左岸)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地表水Ⅲ类标准。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88.3%,高于省定目标24.8个百分点。 焦港河、通吕运河、如海运河、九圩港河等11条主要内河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标准。市区濠河水质总体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良好;各县(市、区)城区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市区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平均等效声级为55.9分贝,比2023年下降0.6分贝。全市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均处于一级(好)水平,同比保持稳定。市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同比下降1.2分贝。
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100%。29个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点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砷、铬、铜、汞、镍、铅、锌7项重金属含量均未超过风险筛选值,与“十三五”期间相比,综合污染指数下降,土壤环境质量呈改善趋势。
辐射环境属天然本底水平,长江姚港断面、近岸海域海水、启东大洋港海域海洋生物等点位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在全省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狼山水厂水体放射性指标浓度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在全省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全市电场强度均值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全市生态质量指数为53.67,类别为“三类”。各县(市、区)生态质量指数介于 45.25—58.47之间,其中如东、启东、海安为“二类”,通州、市区(包括崇川、开发区、苏锡通和通州湾)、海门、如皋为“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