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市委依法治市办举办《苏州市基层法治建设条例》宣传贯彻活动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发布《苏州市基层法治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据悉,《条例》是全国首部基层法治建设地方性法规,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作为法治建设先行地区的苏州,在全国率先探索以地方立法形式对近年来基层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及成果予以制度固化,同时,积极回应解决基层法治建设突出问题。《条例》的出台,对一体推进法治苏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深化法治领域各环节改革,坚定法治自信,强化使命担当,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苏州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黄爱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晓东,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志强,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益冰,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委主任王友良,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泽亚共同启动主题宣贯活动,与会人员现场观看了《法润苏城》立法侧记宣传片,常熟市、吴江区七都镇作了交流发言。

  新闻发布会解读了《“法润苏城 强基赋能”〈苏州市基层法治建设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方案》,就相关问题回答了媒体提问。

  据了解,《条例》分为总则、推进基层依法行政、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保障和监督、附则等六章四十二条。

  为确保《条例》全面有效实施,市委依法治市办决定在全市启动“法润苏城 强基赋能”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活动自2025年6月持续至2026年6月,分为动员启动、全面开展、总结提升、深化评估四个阶段。全市将全覆盖开展学习培训,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全方位做好宣传教育,结合实施“八五普法”,推动主流新闻媒体扩大宣传力度,宣传《条例》的丰富内涵和生动实践,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推动《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领域推进贯彻实施,及时开展文件清理,对与《条例》规定、原则、精神不一致的,做出相应修改或废止,保证《条例》顺利实施。突出护航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高水平开放、保障民生福祉等重点工作任务,加强整体推进、确保落地见效。(张滨 胡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