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移送线索,依法查处了盐城市明杰加油站有限公司偷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第三方收款平台和个人账户收款、在账簿上少列收入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350.21万元。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88.17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与税收安全,积极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省税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