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第十一号公告,其中提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龙翔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具体如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十一号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金湘军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陆文俊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龙翔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王雄昌、蓝天立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刘佳晨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刘士鹏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海军军人代表大会决定罢免李汉军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金湘军、陆文俊、龙翔、王雄昌、蓝天立、刘佳晨、刘士鹏、李汉军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17人。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龙翔 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龙翔,男,汉族,1963年6月生,江苏南京人,1983年1月入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学士学位。
他曾任江苏省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南京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南京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南京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等职。
2018年,他任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今年4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