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拟增列名单的公示》。
根据公示内容,淮阴师范学院、江苏警官学院、淮阴工学院、南京工程学院、江苏理工学院、金陵科技学院等6所高校,拟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昆山杜克大学、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等3所高校,拟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拟增列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相关文件要求,经高校申请、专家审核,确定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拟增列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9日至7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7月15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电话:025—83335019;邮箱:jsxwb@ec.js.edu.cn;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