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与执业药师执业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自今年4月以来,阜宁县市场监管局结合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及处方药销售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行动,该局坚持问题导向,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和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行为。为保证行动效果,专项检查采取交叉互查方式进行,组织基层分局骨干力量跨镇区对全县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履行处方审核、用药指导等职责,是否严格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规定,是否按要求做好处方留存工作等。对检查发现的轻微违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指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改正;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交由属地基层分局立案调查。
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该局还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全县所有药品零售企业签订“处方药销售承诺书”,承诺配备执业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做到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对消费者不凭处方或超量购买处方药的,主动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医药知识宣传解释工作,指导消费者安全合理用药。此外,该局还加强与检察、医保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水平。
截至目前,该局已对全县正常营业的377家药店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现场督促整改102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62份,立案调查36起,向有关部门移交涉嫌执业药师挂证线索1例,有力地震慑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下一步,该局将持续深化专项行动,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强化企业合规意识,不断推动行业自律,为群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李成畅 唐瑭 曹正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