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安法院始终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指引,主动融入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与市工商联(总商会)及各类商会组织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深入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以“法院+商会”协同治理模式为抓手,推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提质增效,着力构建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真没想到,不用去法院开庭,在这里就把问题彻底解决了,效率太高了!”8月5日下午,在海安商会综合服务中心融和法庭,苏州某制造公司负责人难掩激动之情,握着调解员的手感慨道。当天,依托“法院+商会”多元解纷机制,海安法院与海安市工商联(总商会)协同发力,成功化解这起跨市企业合同纠纷,让“剑拔弩张”的双方企业握手言和。
这起纠纷源于两年前的一份合作协议。2023年5月,南通某零部件公司与苏州某科技公司签订《厂房开发合作和服务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开发二期厂房新工艺车间,明确该车间由苏州某科技公司占有、使用并收益36年。2024年3月,苏州某科技公司将前述协议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苏州某制造公司。
合作推进中,南通某零部件公司因经营危机等原因导致合作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苏州某制造公司遂向海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案涉协议并索赔经济损失。
接手案件后,承办法官韩潇沛深入研判案情发现:被告企业现正处于生产经营困难阶段,财产保全效果不佳,若直接判决不仅可能加剧企业生存压力,还可能导致双方矛盾加剧。为实质化解矛盾,韩潇沛当即启动“法院+商会”联动调解机制,邀请市工商联副主席范志军和市总商会商事调解员王永兰共同参与纠纷化解。
法官助理凌世林通过深入浅出的法律阐释和循循善诱的沟通疏导,帮助双方当事人厘清法律关系、明晰权利义务。调解现场,原本僵化的对立态势逐渐缓和。调解中,范志军凭借其对企业运营规律的熟稔,结合行业发展趋势,阐明调解对维护企业声誉、保持发展后劲的长远价值。王永兰向双方剖析判决可能带来的诉讼成本、执行周期漫长等风险。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法理交融、情理疏导,双方最终达成共识:解除案涉协议,南通某零部件公司分期赔偿苏州某制造公司经济损失300余万元,这起跨市商事纠纷就此画上圆满句号。
近年来,海安法院持续深化“法院+商会”多元解纷模式,充分发挥商会在化解涉企纠纷、协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将司法的专业性与商会的行业性深度融合,既发挥了法院在法律适用、程序规范上的优势,又借助了商会熟悉企业痛点、通晓行业惯例的特长,在化解矛盾中为企业纾困解难,在定分止争中优化营商环境,以司法护航的实际行动,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能。(凌世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