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省法院发布了一批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建设典型事例,如皋法院报送的《南通东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入选。
为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扎实推进南通市历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努力为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24年8月15日,如皋法院在如皋东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内,设立东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司法保护实践基地,系南通地区首个以历史文化遗产和街区人居环境改善为主题,集“修复、保护、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司法保护实践基地。
同时,如皋法院发布《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分别从参与街区“微改造”项目、严惩刑事犯罪行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护环境公共利益、营造老街安居乐业氛围、探索主动靠前志愿服务、释放历史文化保障效应等十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开辟了“生态+文态”守护历史文化遗产新路径。
该基地成立后,如皋法院向如皋住建局移交生态修复资金,用于历史文化街区的“微改造”项目,优化街区生态环境和文化旅游、宜居体验感,切实让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近年来,如皋法院全面贯彻生态环境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模式。除设立“东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外,还建设了“扬子江生态司法保护基地”“五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龙游湾湿地司法保护基地”,构筑起包含生物多样性、碳汇、水生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湿地保护在内的复合型生态司法保护矩阵。为服务保障美丽中国、美丽江苏、美丽南通、美丽如皋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江苏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工作贡献出了如皋智慧和经验。(如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