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商标侵权行为处罚、统一案件事实查明机制……当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等成为横亘在知识产权纠纷化解路上的道道沟壑时,江苏省知识产权系统直面这些“顽疾痼症”,坚持“严、大、快、同”保护理念,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持续加强行政保护,不断提升协同保护效能,一次次让知识产权领域的纠纷化争为和。

  “分流阀”,彰显行政保护制度优势

  前不久,苏州润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起诉国内一公司,指控生产经营销售的工具箱产品侵害了其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详细了解情况后,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做出行政裁决决定,责令侵权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胶箱的行为,并且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同时驳回请求人的其他请求事项,得到当事双方的认可。

  作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特优势,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比,具有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等特点。近年来,江苏省知识产权系统不断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体系,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行政保护力度,2024年,全省共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6041件,其中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722件,查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3562件,行政保护“分流阀”的关键作用得以有效发挥。

  今年5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5版)》,围绕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出工作部署,涉及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专利转化运用等多项重点任务和行动点。要求畅通受理渠道,优化审理模式,开展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加快建设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人们对依靠行政保护维护知识产权权益有了更大信心和更多期待。

  明事实,首创“技术调查官”机制

  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事实查明难、认定难,而只有查明技术事实,才能明确知识产权技术类案件适用法律并公正裁判。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在全国较早地推进技术调查官制度,引入技术专家参与全省案件办理,执法部门办理复杂技术案件的能效显著提升。前不久、省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管局、省高院三方共签备忘录,合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化。

  技术调查官,作为连接司法审判与技术专业的桥梁纽带至关重要,通过“翻译”技术难题,实现“技术参谋”,成为推动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智力后盾。

  NCD株式会社称,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其发明专利权,向苏州中院提出停止制造销售被诉设备、支付赔偿金等请求。为公正裁判,苏州中院启用多名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开展多次技术论证,组织双方当事人及技术调查官就涉案设备进行现场勘验和工艺流程验证比对。技术调查官凭借对原子层沉积技术的掌握以及敏锐的观察力完成了技术调查,协助法院对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作出准确界定。苏州中院依法认定微导公司利用公开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不构成侵权,有效维护了其自有技术的合法权益。

  打造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新格局,江苏正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行政和司法协同,强化技术调查工作机制,提高专业技术问题认定一致性,推动技术调查官制度再创新、再突破,共同助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

  多元化,调解纠纷渠道全面拓展

  在江苏,“苏解纷”非诉服务平台通过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体化研判”,为群众提供线上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渠道。

  权利人倘若遭遇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纠纷,可随时随地登录“苏解纷”平台,申请在线调解,与调解员通过视频方式在线沟通,并且全程录像留痕。在此基础上,通过“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模式,赋予调解结果法律强制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实现足不出户化解纠纷。

  在线下,江苏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构建设,全省正式运行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构已达14家,数量位居全国前列,2024年服务企业1227家,办理维权援助案件315件。

  企业扬帆出海,知识产权纠纷风险如影随形。前不久,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商标在韩国遭到当地一家企业恶意抢注,对企业开拓韩国市场构成重大威胁。得此信息后,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协同有关方面,迅速对抢注方进行深入调查,向韩国特许厅提交了撤销抢注商标的申请。经过努力,抢注商标被成功撤销,林海集团新申请的“LINHAI”商标成功注册。(戴林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