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执法理念更具温度 行政裁量更趋精准
江苏20条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关于推行“执法+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共包含20条具体举措,以优化执法理念为引领,把服务贯穿执法全过程、各环节,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更好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姜伟介绍,该局围绕“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5个环节,聚焦当前执法实践中存在的痛点、难点,系统谋划,出台这部《若干措施》。主要目标是:让执法理念更具温度。打破“就案办案”传统模式,将工作重心向前端延伸,变被动查处为主动服务,帮助经营主体提前规避违法风险,实现监管部门与经营主体的良性互动。行政裁量更趋精准。以行政裁量基准、免罚轻罚规定等为制度基础,推动“同类问题同样处理、不同情节区分对待”,系统构建“尺度统一、宽严有度”的执法范式。闭环管理强化实效。坚持“案结事未了、治理再深化”,构建“查处—指导—修复—提升”全链条闭环机制,通过案件分析研判,真正做到“查办一案、治理一片”,推动执法工作从个案处置向系统治理升级。
“今年上半年,我们根据3.0版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先后为1.5万家经营主体的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免罚轻罚,依法减轻、免除经营主体处罚10.4亿元。”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处长史磊介绍,免罚轻罚对象中个体工商户占比近七成,更多小微经营主体从中获益,避免了因轻微违法面临高额处罚、陷入经营困境。
《若干措施》对“轻微免罚”再次作出明确要求,严格秉持包容审慎理念,通过全面落实轻罚免罚规定、审慎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优化行政检查方式、推进“信用+”渐进式执法、推进“简案快办”拓面提质等5项措施,为经营主体松绑减负,切实降低其经营成本和负担。
省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牵头升级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机制,推动跨区域执法标准统一。(洪叶 许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