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执行工作中,海安法院坚持“放水养鱼,护企纾困”的工作理念,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利用“融和法庭”平台,联动多方,巧用和解,既切实保障债权人利益,又为企业摆脱困境构筑空间,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9月18日上午,一起系列案件的执行和解,成为上述工作的又一有力佐证。事情要从几个月前说起,今年六月以来,海安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成鹏接二连三收到关于海安某公司的执行案件,较短时间内,案件数量就已经达到5件之多。

  “短期内出现较多执行案件,这种情况不太寻常。”为了解被执行人经济情况,成鹏前往该公司实地调查。在与负责人赵某交流后成鹏了解到,案涉公司目前还在运营,但暂时存在资金问题,除已经进入执行的5起案件外,公司还有少量工资纠纷没有解决完。“不是有意拖欠,实在是公司资金周转有困难,都快停产了。”面对执行干警,负责人赵某焦急万分。

  一边是亟待兑现的胜诉权益,一边是企业存续发展的迫切需求。秉持“护权益、稳企业”并重的理念,执行干警决定迅速组织双方沟通协商,尝试通过调解促成矛盾实质性化解。考虑到系列案件均为涉企纠纷,且需要充分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诉求,成鹏主动联系海安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李蕴夕,并邀请市工商联副主席范志军和东部家居全产业链商会负责人刘晓莉一同前往海安商会综合服务中心“融和法庭”,借助多方优势,共同为双方当事人搭建协商平台。

  调解过程中,李蕴夕从法律角度出发,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规定和强制执行可能带来的后果,引导企业直面执行案件,妥善处置纠纷,促进企业良性、健康发展;刘晓莉结合自身对企业经营的了解,从“情理”上向工人释明,强制执行虽然能获得少量资金,但一旦切断企业“造血”功能,并不利于申请人后续款项的顺利收回;成鹏则从执行角度明确告知赵某,和解为企业争取了宝贵的发展空间,但和解后如再不履行义务,面临的将是罚款、拘留等严重的法律后果。最终,经过多方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剩余未付款项分三个月付清。

  为规范该公司后续经营,提升其风险预防及应对能力,范志军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宣传,并就企业日常经营的注意事项、面对纠纷时的处置技巧等进行了交流。

  执行不是简单粗暴、一时的强制,而是寻找多方长期共赢的方案。海安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执行和解、分期履行、信用修复等举措,帮助企业化解经营风险。在今后的涉企案件执行中,海安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强与院商事审判部门、市工商联(总商会)等的协作配合,在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同时运用“柔性执行”机制,力求实现营商环境和司法效能的“双提升”。(刘东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