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下午,海门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嫌妨害公务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案件由海门法院院长杜开林担任审判长,海门检察院检察长刘志华出庭支持公诉。

  跨域偷倒、暴力抗法,深夜渣土车的“嚣张行径”

  被告人施某某长期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在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车辆从上海装载渣土,深夜12点至凌晨4点间,辗转海门、启东等地寻找隐蔽点位违规倾倒,严重破坏区域生态环境,扰乱城市管理秩序。

  而这份目无法纪的嚣张,在执法人员面前更是升级为公然抗法。9月5日,海门城管、公安联合执法队在包场头甲村路口,依法查处施某某团伙两辆超载运输的渣土车时,遭到其及纠集人员的暴力阻挠。施某某不仅多次叫嚣“弄死”“撞死”“同归于尽”等威胁言语,更采取锁车门、车辆堵路等方式,硬生生阻碍执法近5小时。期间,他甚至发动小轿车扬言撞人,所幸被现场民警及时制止,未进一步造成严重后果。

  这并非施某某首次抗法。2024年4月,包场镇执法人员上门制止其违章建筑施工时,他竟将执法人员按倒在地,挥拳击打头部,其漠视法律、肆意妄为的嚣张行径可见一斑。

  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老赖”行径终难逃法网

  2022年12月,施某某曾因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诉讼被法院判决赔偿被害人亲属46万余元,然而在法院明确执行义务,强制执行到位16万余元后,其消极履行后续还款义务。

  实际上,施某某并非无履行能力,而是蓄意逃避执行。今年6月,他以儿子的名义花费6.8万元购买二手奥迪Q7汽车供个人使用,还在2023年12月至2025年9月期间,通过抖音平台累计消费近10万元。最终,涉案车辆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

  “两长”同庭 实现精准打击

  庭审中,审判长杜开林以专业严谨的审判作风,精准把控庭审节奏,精准归纳争议焦点,引导举证质证有序开展,既保障了控辩双方及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充分行使,又确保了庭审高效有序推进,还对被告人进行了生动的现场法治教育;公诉人刘志华围绕案件事实,系统全面地出示证据,逻辑严密地发表公诉意见,深刻阐述施某某行为对执法秩序、司法权威及生态环境的多重危害,展现了过硬的专业素养与规范的履职能力。

  经合议庭评议,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庭当庭宣判,以被告人施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作为城市管理的顽疾沉疴,渣土车跨域非法倾倒往往伴随超限超载、无证营运、偷排乱倒、暴力抗法等多重违法情形,不仅破坏土壤、水源等生态环境,更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与执法秩序。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联动发力,既是司法机关聚焦民生痛点、回应群众关切,以“零容忍”态度重拳打击渣土违法倾倒行为的精准施策与集中亮剑,更是以“头雁效应”凝聚司法合力、彰显法治权威,护航海门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生动实践与有力举措。(高涤瑕 孙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