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霍慧萍、常和平辞去
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4月22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霍慧萍、常和平辞去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霍慧萍、常和平辞去
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4月22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霍慧萍、常和平辞去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