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议案。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9月17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姜沁洋同志为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命张剑桥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张迎春同志为南通市数据局局长。

  免去汤葱葱同志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免去陆雪松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瞿永国同志南通市数据局局长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9月17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徐诚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吉美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丁俞斌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万亮亮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宏丽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春辉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印天娇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朱华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朱瑜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刘畅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李花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杨柳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杨裕锋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冷洪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卫华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陆沈磊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陆聪燕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陆惠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赵亚珍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柏荣荣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费华杰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葛胜男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9月17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罗海妹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陈小炜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周杨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周荣玲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颜旭东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徐清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顾雪君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羽梅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裘晓东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祥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唐旭东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黄凯东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徐瑾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批准免职人员名单

(2026年9月17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批准免去罗海妹同志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