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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污染水,数据不一样。地方领导、环保机构到底为人民治河还是为数据治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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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水团经过的地方,河水水质便急速变坏,不知情或是没办法的渔民喝下被污染过的水,便有头晕、肚痛、心慌的症状。就因为喝了这样的水,洪泽湖渔民梅松华头晕不已。 |
为了准确地掌握淮河情况,防治污染,国家环保总局和水利部淮河水资源管理局分别在沿淮苏、鲁、皖、豫四省主要31个河流断面建立水质监测网,均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实现对淮河水质自动监测。
然而,同是一河污染水,数据总是不一样!以2003年淮河主要污染物COD(化学需氧量)排放的测定,环保部门认为只有70多万吨,这一数据比他们自己测定的2000年水质最好时还是少了约30%。而水利部门测定的数据是123万,接近历史最高水平。表述到媒体上就是污染程度"逐年下降"和"回到治理前'原点'"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如果不是日前暴雨导致150多公里长高浓度污染物集中下泄,两种观点的孰是孰非,公众至今还一头雾水。
安徽省环保局副局长徐家声告诉记者:环保与水利两家检测方式不同:环保部门只检测入河量,而水利部门从出厂沟渠算起;环保部门按一年225天计算,水利部门按一年300天以上计算。这种差异使安徽淮河流域COD排放量计算结果差了接近一倍。而周口市环境监测站站长张振海告诉记者:周口中小企业的污水85%以上进不了河流,就地蒸发或下渗了。言下之意周口这部分企业排污但并不污染淮河。记者沿淮河采访看到,相当部分企业采用这样办法囤积污水,大量下渗,少量借机排放。但是,地质学家、安徽省地质调查院副总工程师杨则东指出:地表水与地下水是一循环系统,如果渗入土壤,先污染地下水,最终通过循环还是要进入河流。由此看来,环保、水利两家测量出的数据都是大打折扣的。
记者日前还看到一个令人痛心的材料:淮河水污染防治的第一个规划"九五"规划制订负责人、专家公开承认:当年就是要满足领导人"2000年变清"要求"倒推"出的治污计划与方法。30种常规污染指标中重点治对水颜色影响较大的COD,时间安排与措施制订上也采取了"不太合适"的办法。这位当年居于领导岗位的专家现在说,当年不是这样,淮河治污也许会更好点。退休的他认为,按目前的治理方法,淮河治污要见成效,至少还需要50年。
更有甚者。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河南省周口市在2004年全国人大领导进行环保执法检查时,提供的河流出境COD含量为每升33毫克,基本达标。而该市水质自动检测站站长王余柿当场指出:"应该是58.1毫克还多。"后来见到记者时,王站长说:
"你们不是问:'同是一条淮河水,为啥数据不一样?'我告诉你,是'处理'得不一样。仪器是死的,怎能不一样?"
实际上,淮河治污历史上还有人们不愿提及的一件事:为了完成2000年"淮河变清"的目标,有关部门已提前更改我国水质测定标准,其中五类水COD含量由每升25毫克提高到40毫克。
纸总包不住火。大污之实再次告诫我们:流域1.8亿人民需要干净淮河,为人民治河才是根本,数字游戏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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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多岁的老人张学志是洪泽湖上的渔民。由于在被污染过的湖水中洗手,他的双手和胳膊都有不同程度的腐烂。 |
渔民的手已经腐烂了。 |
| 污染之冤有头,损失之债无主。中国大江大河污染治理如何走自己的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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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下旬,记者在38度高温的洪泽湖上采访,死鱼虾的腥臭让人窒息,一夜间倾家当产的渔家女抽泣不绝于耳,一个个负债累累的汉子绝望的神情如同木刻一般印入我们的脑海中。有6亿元价值水产的盱眙县,一夜间半数财产化为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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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水团中氧分极少,只要留过的地方,鱼虾都会因为缺氧而死去。污水团来的当天下午,渔民周广来就去买来了增氧器。这个增氧器保住了几十条鱼 的性命。摄于2004年7月26日。 | 沿洪泽湖溯流而上,在安徽、在山东、在河南,26万平方公里的淮河流域,这种水污染塑造的场景和面孔,随处可见。
污染之冤早就有"头"可寻。上世纪90年代初,淮河污染已严重影响流域的工农业生产和1.7亿多居民的生存。各级政府和环保专家进行多次普查,认定酿造、造纸、化工等工业污染源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是淮河污染的罪魁,上游又是污染下游的祸首。
1994年,由国务院牵头,开展淮河流域水体污染大规模治理,希望为我国污染日益严重的大江大河治理探索出成功经验。随后,颁布了我们江河流域污染治理的第一部法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对污染源企业进行污染防治改造,关停4000多家治理无望的"十五小"企业。1995年国务院制订了我国第一个流域污染治理规划《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九五"规划》,要求256座城市建立污水处理体系。特别是以所有工业企业限时"达标排放"为内容的1997年"零点行动"、以根治淮河污染为目的的2000年"淮河水体变清",以摧枯拉朽之势,在淮河流域浩浩荡荡地开展。其中,沙颍河污染大户"莲花味精",投资1.5亿元兴建污水处理设施。安徽、山东、江苏各地关闭5000家左右的乡村污染企业。
然而,今年上半年记者在沿淮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采访,结果发现拥有污水处理设施的特大型企业"莲花味精"、"丰原生化"等依然直排污水,"十五小"企业死灰复燃;"九五"计划兴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有配套的仅有8家,"十五"计划建设的污染处理设施平均动工率不到30%。安徽动工率不到10%。而此时生活污水占淮河污染比重超过60%;半个多世纪治淮兴建的闸坝工程,变成了各地"拦清储污、伺机下泄"的工具。我们同时还看到另一面:沿淮各地楼越建越高,路越修越宽。新上大中型项目连篇累牍。强烈的反差是典型的"有钱吃肉,无钱买米"。郑州市"大都市"建设夜以继日,污水处理却一直不到10%。国家环保总局在新闻监督的提示下进行了一次暗访,结果沿淮仍在生产、有排放污水需求的企业几无幸免,52家大型企业进入污染"黑名单"。
"用下游不用偿还的资源资本,发展本地区、本企业经济,何乐而不为?"这是淮河治污久治不愈的症结所在!河南周口水文自动站站长王余柿、安徽阜阳水利局局长陈柏生、淮南市环保局副局长邓之海、中科院、工程院院士常印佛都领导专家都这么认为。他们在国内外环保成功经验基础上又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大江大河治理三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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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泽湖边绝望的养殖户。本来指望用今年能有个好收成,好还上去年的重债,谁知雪上加霜,今年亏得更多。摄于2004年7月26日。 | 其一,让环境指标成为各地"一把手"升迁的必要指标。让他们既要"金山""广厦",也要关注"下水道"。"老大难,老大难,'老大'来了就不难";
其二,让污染者负起法律责任。我国1997年修订的《刑法》中有"破坏环境资源罪"。地区负责人、企业法人和任何其它形式的人,制造污染即要失去自由。对执法不力的政府环境监理职能部门,追究渎职罪;
其三,建立环境资源补偿制度。对下游超标排放污染物或造成污染事故,直接提供经济补偿。不让上游无偿占用下游水利资源。
"历史新高"的污染事故再次警示我们:有污染之罪无人伏法,有污染损失之债却追不出债主。在大江大河的治污中,这样现象不可再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