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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  萍

47岁,睢宁县人民法院书记员。

主要事迹:支持丈夫事业无怨无悔,丈夫在基层派出所工作20年,调到检察院工作后每年200多天外出办案,家中大事都由她一人承担;关爱照顾家庭细致入微,公婆在农村,经常风雨无阻回家照顾,并出钱资助和鼓励小叔子读书,考上了心仪的高校;热爱本职工作一丝不苟,在法院无论当内勤还是管钱管物,都认真负责,从未发生差错;感恩社会尽力奉献爱心,2006年起连续10年资助3个贫困孩子读书,每年拿出4000元资助一个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

警嫂配偶:刘光润,睢宁县检察院法警大队司法警察。连续3年被评为徐州市检察机关优秀司法警察,被睢宁县委授予“十佳杰出政法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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