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快群团组织改革步伐,更广泛地发现、推荐、选树、宣传优秀妇女典型,扩大全省评选表彰活动的社会参与率和品牌影响力,省妇联、省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2015-2016年度全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中,创新先进典型的推荐方式,探索社会化申报模式,以网络及新媒体为社会化推荐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部分省级(含)以上巾帼文明岗及巾帼建功标兵典型。

1、投票时间从2017年2月10日00:00至2月19日24:00。

2、候选典型代码由英语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每个候选典型对应唯一代码,如巾帼文明岗A001,A002……巾帼建功标兵B001,B002……。

3、注意事项:

   整个投票过程,每个类别每个用户限投一次,每次投5-10票,低于5票或者高于10票无效。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典型等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