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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已有十余万困难群众享受法律阳光
 
2007-10-19 14:16:20
来源: 江苏政府网
 
    记者从17日召开的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扩大会议上获悉,江苏省法律援助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已有11.6万名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得到了法律援助,110万人得到了法律援助机构的无偿法律咨询服务。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省长梁保华日前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把法律援助工作做实做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李源潮的批示是:“希望把法律援助工作做实、做好,让有理没钱的困难群众也能打赢官司,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梁保华的批示是:“法律援助是一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事业。要大力弘扬现代公益观念,建立完善保障机制,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以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

    据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王霞林介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江苏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将法律援助纳入“五个确保”工作目标,强调要“确保诉讼困难的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省政府今年将法律援助列入了关注民生十件实事,并拨出专款建立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继北京之后成立了全国第二家省级法律援助基金会。

    目前,江苏省已有121个法律援助机构、148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团体和单位相继建立了422个社会法律援助的组织和工作站。全省7000多名律师从事法律援助义务活动,8000多人经过注册登记为法律援助志愿者。(新华日报)

编辑: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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