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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坚持“四个结合”深化党员干部廉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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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南京纪检监察》报道:一是坚持重点教育与分层次教育相结合。重点教育主要是抓好“一把手”的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教育。分层次教育则是针对不同对象的教育内容有所侧重,对一般党员干部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自我约束能力;对重点岗位的党员干部重点进行法制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坚持传统教育方法与现代教育手段相结合。在运用传统理论教育方法的同时,注意发挥电化教育、网络教育信息量大和教育面广的优势,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并要求各单位、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学习、讨论、交流。三是坚持超前教育与跟踪教育相结合。运用廉政谈话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对新提拔领导干部以及重点部门、重要环节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和预防教育,使其保持清醒的头脑,明辨是非,增强对腐败的免疫力。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早提醒,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跟踪教育,促使他们提高认识、吸取教训、积极工作,重新得到群众和组织的信任。

责任编辑: 汤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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