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今天上午从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召开的有关会议获悉,省劳动保障厅将于2005年6月至9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劳务派遣、短期劳动合同制等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据劳动保障厅负责人介绍,根据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无论长短,用人单位均需为劳务人员缴纳养老保险。但是,目前一些单位仍然存在不参加或少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其中,不为劳务派遣、短期劳动合同制等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情况问题尤为突出。此次专项检查将分动员部署、全面检查、验收整改三个步骤。据介绍,为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劳动部门对无故拒绝替职工参保和瞒报职工缴费基数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将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在媒体曝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朔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