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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11月23日至24日在宁召开,会议按照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着力规范刑事司法行为,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兴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林祥国致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佩佑、省政协副主席孙安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到会。 姜兴长指出,减刑、假释是在我国长期改造罪犯的实践中建立并逐步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变更制度,它不仅有利于维护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也有助于教育改造服刑人员,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从根本上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姜兴长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自觉以现代司法理念指导刑事审判实践,促进刑事司法公正。当前的刑事司法实践必须进一步强化人权保障意识,坚持依法惩罚罪犯和依法保障人权并重;进一步强化中立裁判意识,要顶住各种不正当干扰,依法独立作出裁判;进一步强化程序公正意识,逐渐形成注重程序、程序优先的思维方式,养成严格按程序办案的习惯。
林祥国在介绍了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后说,“十一五”时期,江苏正处在人均生产总值从3000美元向5000美元攀升的重要阶段,既是经济社会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都十分繁重。要实现江苏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建设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江苏,全省法院及其刑事审判战线负有重要的职责和使命。这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在我省召开,对于我省刑事审判工作来说,是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希望江苏法院的同志珍惜这次机会,虚心学习兄弟法院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努力提高刑事审判司法水平,促进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刑庭庭长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代表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娄银生 沈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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