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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大代表提出建议 法院收费标准应公示
 
2006-01-15 15:45:00
来源: 本网综合
 

    据新华报业网报道:一件行政诉讼收费1万多元!去年数十次旁听行政诉讼的人大代表王泽民建议,南京市法院对各区法院收费进行一次检查,制定统一收费标准,并公示收费标准情况。

    作为市人大代表,王泽民2005年参加了行政诉讼庭审旁听数十次,他从判决书发现,行政诉讼案件中,不涉及争议财产的案件,收费标准不一,如2005年白行初字第79号、82号、87号等,治安、民事等案件都存在收费不统一的情况,区与区之间、区与市之间都存在不统一收费的情况。王泽民代表告诉记者,他所了解的一起“民告官”行政诉讼,诉讼费高达1万多元,而行政诉讼应该是按件收费的,每件只要几百元。记者采访南京的律师也了解到类似的情况,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举例说,一起不服仲裁委裁定的劳动争议案件,玄武区是按件收费的只要几百元,而同样是劳动争议案件,由于是工伤索赔涉及到一定的金额,某郊区法院就按标的收费,受伤的职工一次要交纳诉讼费2000多元。

    王泽民代表表示,像行政诉讼这样的“民告官”案件,是审查行政机关具体行为是否合法的法律途径,应当鼓励公民个人以此来维权,收费上也应当一致“给予鼓励”。最高法院有个诉讼费标准,建议市法院对各区法院收费进行一次检查,制定统一收费标准,并公示收费标准情况。(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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