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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江苏省政府近日批转的《关于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中获悉,从今年2月起的两年左右时间内,江苏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将“单位开票、单位收费、单位使用”的办法,改为“单位开票、银行代收、政府统筹”的征管方式,把非税收入纳入公共财政整体管理范围。这也意味着非税收入不再成为一些单位的“小金库”。
据《江南时报》报道,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的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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