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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现代快报》报道,记者从上周五在南通召开的江苏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暨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会议上获悉,江苏将从对青少年的教育、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等多方面采取措施预防青少年犯罪,重点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将特别关注流浪未成年人犯罪。
据统计,2005年江苏省判决生效14至18周岁罪犯人数为7230人,比2004年增加了28.08%,并且团伙犯罪突出。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流浪未成年人是预防的重要方面。首先是要防止未成年人出外流浪,贫困、教育不当、家庭暴力和社会不良因素影响等是造成未成年人外出流浪的主要原因,要从源头抓起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保护他们的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生活权利。帮助有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到校接受正规教育,对于无法回校的,要对他们实施技能培训,让他们掌握回归社会的一技之长,并为他们推荐、提供就业岗位。(翁巍 黄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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