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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在政府工作报告第13页的这一段中,再加上‘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11个字,这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来说太重要了。”昨天下午,在江苏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农林厅厅长刘立仁提出了上述建议。
“我是一个农业战线的代表,听了总理的报告,心里十分激动。”刘立仁代表说,中央提出建设新农村,甜了九亿农民的心,体现了党中央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意志和决心。报告讲新农村建设,谈到了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谈到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谈到了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措施具体有力,但还应“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刘立仁说出了加这11个字的三条理由:第一,是借鉴韩国新村运动的经验和做法。韩国上世纪开展新村运动,精髓是培育农民勤勉、自助、合作的民族精神,把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贯穿于全过程,从一开始向每户农民提供300包水泥任其决定建什么,到加强分类指导,直到把“官办”性质和政府推动的新村运动转变为农民的“自主”运动。可见,新农村建设,决不能只是少数人动脑筋的建设,而应是千百万农民一齐动脑筋的建设。第二,从我省的初步实践来看,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十分关键。我理解,江苏的做法主要体现在引导农民、扶持农民、培训农民上。引导农民,就是引导农民走新型“三农”发展道路,实施“三化”战略,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引导500万农民大转移;引导农民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扶持农民,就是实施道路通达、教育培训、农民健康、环境整治、文化建设等新五件实事工程,并开展全省村庄河道清淤和实施“千村帮扶”扶贫工程。培训农民,就是今年要完成劳动力转移培训30万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创业培训10万人。第三,从全国人大的重大立法来看,也十分注意引导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全国人大正在进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立法,传递出一个信息:在新农村建设中,既要推动生产力发展,又要注意完善生产关系;体现了两个重要导向:实现企业、市场、专业大户、经纪人、农科院所的多元带动,引导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他说,无论是借鉴国外经验,总结江苏的实践,还是依据全国人大的立法导向,我们都要重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金伟忻 顾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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