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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显示 江苏省“富贵病”高考考生越来越多
 
2006-04-08 13:58:04
来源: 本网综合
 
    据《扬子晚报》报道,今年的高考体检正在全省各地陆续进行当中,来自一些体检点的信息表明,患肥胖、高血压等“富贵病”考生比例不小。昨天,部分高校招生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近年来的招生录取中,肥胖考生成为他们录取中的一道“风景”。考生肥胖、血压偏高等已较为普遍,目前不少高校录取适当降低体检门槛,只要考生的身体状况不影响学习、生活能自理均可被录取。
    
    肥胖考生越来越多
    
    记者昨天采访南京大学、南京理工大学、金陵科技学院等高校招就处负责人时,他们都对考生肥胖留有深刻印象。多年从事高校招生的金陵科技学院招就处闵光琛老师介绍,近几年来,学校在录取时经常能遇到过于肥胖的学生,在录取时有时还真犯难。不过,他又说,目前国家对“过于肥胖”等富贵病是否可以拒绝录取没有明文规定,学校即使将其退档,招生主管部门也不会答应,因为这些考生身体条件并没有与教育部体检规定相抵触。目前,学校在录取时对于那些过分肥胖的学生一般都是尽量录取,如果考生报考了因为身体而影响正常学习和工作的专业时,学校会在和其充分沟通的情况下调剂到其他专业。
    
    体检意见已放低要求
    
    招生专家指出,今年江苏高考体检依旧执行教育部2003年发布的体检指导意见。在这部意见中,考生入学的身体门槛已经比以往降低了许多。比如说,进一步放宽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录取时一般应不受限制;对患有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但今后对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可能有影响的,提出不宜就读专业的指导性建议,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专业;由于视力及肝功不正常等方面的原因,高校可限定部分专业不予录取。在这份意见中,对学生肥胖问题并没有作是否录取的规定。据了解,一些高校也放宽了身体要求。
    
    病情严重仍将不予录取
    
    记者从新近公布的《南京大学2006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中了解到,南大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作出补充: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高血压病、严重心律失常者不予录取;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就读法学、新闻学和外语类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宜就读口腔医学专业。据南大学生处副处长赵清介绍,2006年的考生身体要求与2005年相比,有了变化,去年对高血压病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就是140/90毫米汞柱,在此以上,即认定为高血压,今年将这一标准取消了。他说,从往年招录看,血压高、肥胖等在考生中屡见不鲜。如果还是按去年的标准,显然不适合。不过,他强调,虽然标准放宽了,但如果患有严重高血压病,并伴有合并症,学校还是不予录取。(龚学明 孙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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