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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4月20日电(石永红)据南京海关统计,今年1季度江苏口岸累计出口茶叶151吨,价值44.3万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分别下降43.7%和28.1%。其出口主要特点是:
全部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几乎全部出口至日本。出口主要品种为大包装绿茶和花茶。1季度江苏口岸出口大包装(3公斤以上)绿茶和花茶分别为56.9吨和70.7吨,分别增长40.5%和15.8倍,二者合计占出口总量的84.5%。出口均价显著上扬。1季度江苏口岸茶叶出口均价为2.93美元/千克,比去年同期的2.3美元/千克增长了27.4%。
我国茶园面积居世界第1位,茶产量居世界第2位,也是主要茶叶出口国之一。然而我国茶叶出口形势却不容乐观,尤其是当前正是茶叶采摘季节,三大隐忧值得关注:
一、欧盟单项农残检测标准提高3000倍。从2005年8月起,欧盟对硫丹(具有杀螨作用的有机广谱杀虫剂)在茶叶中的残留限量从30毫克/公斤调整为0.01毫克/公斤,检测标准相当于严格了3000倍。欧盟是我国茶叶传统主要出口市场,其“绿色壁垒”措施严重阻碍了我茶叶对欧盟的出口,致使一段时期以来江苏口岸对欧盟出口茶叶始终处于低水平状态。
二、出口市场单一带来的风险较大。1季度江苏口岸向日本出口茶叶的比例占茶叶出口总量的99.7%。而日本将于今年5月正式施行的《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中与茶叶有关的设限农药残留由83种增加到144种。设限以外的农药残留全部按“一律标准”即限量为0.01ppm,并采用“干茶法”进行检测,设限外农残超标将被视为违法。日本此举将极大增加我国茶叶农残被检出的几率,最终可能导致我国茶叶对日出口受阻。
三、均为加工贸易出口,国产原茶处境堪忧。1季度江苏口岸茶叶均为加工贸易出口,表明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对我国茶叶原料缺乏信心或国产茶叶原料质量参差不齐,难于满足外方要求。我国作为长期生产和出口茶叶的国家,目前茶叶出口被动地向加工贸易方式转变,值得我们在农药使用方面深入反思。
对此,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和茶叶生产企业应当密切关注国外茶叶市场的发展动态。在茶叶种植、采栽、贮运、分级营销、等方面层层把关,并发挥在绿茶和乌龙茶方面的优势,创立国际品牌,提升企业出口竞争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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