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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南时报》 报道,当前持续高温,苏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正在组织开展高温季节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和开展遵守国家工时规定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检查中发现,一些用人单位在高温期间仍在组织职工超时加班加点,严重影响职工身心健康。为确保高温期间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杜绝因工作时间过长而导致恶性事件发生,8月6日,苏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向各用人单位发出高温警示。
劳动保障部门发出的《关于加强高温期间职工劳动时间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用人单位在气温超过36℃时,禁止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组织生产,以保证职工有充分的休息时间和睡眠时间,克服高温疲劳作业,杜绝恶性事件发生。
高温期间,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组织职工露天作业时,严格遵守“避中间”措施,即不得在中午12∶00至15∶00期间组织露天作业,防止中暑事件发生,工人有权拒绝高温时露天作业。
安排职工从事高温作业的,每天可以适当缩短2至4小时工作时间;高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30℃以下的休息室,增加工间休息时间与次数,确保高温岗位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通知要求,各用人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以上要求,并按规定做好各项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各项高温期间的劳动保护措施。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高温时间持续较长,他们将适当延长专项检查时间,在检查中对一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侵害职工权益的,将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姚萍娟
王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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