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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平均两天发生一起房产涉假案
 
2007-01-16 13:42:13
来源: 新华网江苏频道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1月16日电(记者 邓华宁)记者从南京市房管局获悉,2006年,房管部门查处的房产涉假案件高达158起,其中假产权证74起、假身份证48起、假当事人33起,警方共刑拘19人、罚款处理15人。

    2006年假产权证案件呈上升趋势,其中大部分假产权证并非当事人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交易过户所使用,而是为借款或其他目的在民间私下使用。同时假公证书也有所抬头。这些造假现象的频频发生给市民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在打假的案件中,以下几起颇具代表性:

    一、利用假产权证向他人借款。例如,产权人郑某用假产权证作抵押向高某借款20万元,由于他们之间关系很熟,郑某在借款的同时还答应帮高某的儿子解决其他问题。在利益的诱惑下,高某把持不住上当受骗,直至郑某杳无音信,高某到房产档案馆查询,方知上当受骗。

    二、房产交易出现假公证。例如,因资金周转困难,赵某向朋友廖某借款,廖某顾及赵曾是自己的战友,便将父亲的产权证借给赵某,由赵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以暂时解决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没想到赵某在产权人未知的情况下,私自伪造了江苏省南京市公证处的公证书,让其妹妹到房产部门骗取产权登记,把房产过户到别人名下,并将房款占为己有。

    房管部门提醒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涉及到房屋产权证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对于无法确定真伪的产权证可会同产权人到房管部门查验;2,产权人可到房管部门给产权证加设密码;3,民间借贷应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4,二手房交易前可到房管部门查验产权是否清晰,有无瑕疵。(完)

编辑: 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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