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批准了《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决定该条例于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2001年9月20日南京市政府颁布的《南京市犬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我省食品安全立法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冉隆江 于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