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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宿豫区:企业信贷需“环保批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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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市宿豫区金融、环保等部门4月中旬联手对20余家企业进行信贷把关,有两家企业因环境污染问题被停贷。

    今年起,宿豫区企业办理信贷时,必须由环保部门出具企业落实环保政策法规情况的证明材料,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获信贷“绿色证明”,金融部门根据“绿色证明”向企业发放贷款。(首君 卫国 明泽)

责任编辑: 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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