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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用两年时间规范公共场所中外文双语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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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10月10日电(记者蒋芳)9日,江苏省政府新闻发言人表示,江苏将用两年时间,完成公共场所中外文双语译写规范标准的制订和发布工作。

    据介绍,为适应国际化发展需要,营造国际化城市环境,促进对外经济文化交流,并配合2010年上海世博会江苏参展工作,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推进中外文双语标志规范化。

    所涉及实施范围是:道路指示(警示)等服务设施;机场、火车站、公路客运、港口等服务设施;出租行业名称及服务设施;宾馆、饭店及旅游景点(区)服务设施;文化、体育场馆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行业服务设施;金融行业服务设施;邮政、电信行业服务设施;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服务设施;其他具有提示和引导作用的标志与设施。

    据悉,江苏省将于2009年8月底前完成首批公共场所中英文双语译写规范标准的制订和发布,2010年底前完成其他方面译写规范标准的制订和发布。(完)

责任编辑: 黄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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