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价收入比偏高、中小户型偏少等现象,省社科院“蓝皮书”提出,应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满足有效需求。一是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增强购房支付能力;二是加大中低档商品房建设比重,降低购房总支出;三是减少居民购房的成本负担,让更多的人买得起房,“对收入水平低的居民购房,其税费能减的减,能免的免”。
省民革则建议,经适房和廉租房投资占全部住宅投资的比重应不低于10%,并逐步恢复到1999年20%的水平。目前,全省廉租住房保障对象2.63万户,这个数量并不多,建议在“十一五”期末基本解决其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