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表彰全省政法警嫂的先进事迹,在全省开展首届“江苏最美警嫂”推选活动。
推选活动以颂扬当代江苏警嫂群体“为家、为民、为国”的最美情怀为主题,以感动、温馨、阳光、进取为基调,充分展示警嫂群体全身心支持政法事业的担当奉献精神和自强、创新、博雅、厚德的巾帼风采,让群众走进警嫂的精神世界、了解政法干警家庭家风,向全社会讲述警嫂故事、传播警嫂大爱,增进社会各界对政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凝聚起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的强大合力。
3月下旬,活动组委会将根据警嫂事迹、投票情况等,综合评选出首届“江苏最美警嫂”10名、“江苏最美警嫂”提名奖20名。
通过前期工作部署,省政法各部门根据推选范围和条件,分别组织开展了本系统内部推选工作。近期,活动组委会研究审定了59名首届“江苏最美警嫂”候选人(其中4名不参加投票公示),现在江苏长安网、新华网江苏频道、“交汇点”新闻客户端开通网上投票平台,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你们心中的“最美警嫂”投票、点赞。同时通过候选人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候选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至2016年3月19日前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省委政法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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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范围涵盖全省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妻子,以及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遗孀,重点面向基层和一线。推选对象的条件为,一是政治可靠,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品德优秀,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觉践行自强、创新、博雅、厚德的新时代江苏女性精神;三是勇于担当、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和支持政法工作;四是遵章守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家庭和睦、家风端正;五是警嫂丈夫优秀,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在平安和法治建设中做出较好成绩。
2016年3月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妇女联合会、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
1.投票时间: 2016年3月9日18:00——3月19日18:00。
2.投票范围为主办方公布的首届“江苏最美警嫂”候选人,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3.投票方式为勾选头像下方的投票框,点击提交按钮后即可投票,每个IP地址限投一次,若重复投票只选第一次结果计入。
4.每次投票最多选择30名候选人,多于30名为无效票。